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开始,相关文件已在山东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发布(鲁会学〔2020〕9号见附件),为确保申报人员顺利参加评审,望参加评审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年度申报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先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同时告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单位注册(单位已注册过的无需再进行注册)并与上级单位建立路径,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上传完成后,确定无误再逐级提交。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市局提交材料时同时报送单位公示报告书。

二、审核方式

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直接提交市财政局审核,县(市、区)单位申报人员先报送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再报市财政局审核。

三、参评范围及上传材料要求    

1.凡在我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所有上传的材料不可倒置。尽量用扫描件,确需拍照上传的, 要保证图片清晰全面。上传完成后并检查是否清晰。

3.本人执笔制定的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办法等业绩材料确需上传的,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其他”项上传,同时单位要出具说明,证明由本人制定,取得成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4.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近三年社保证明。

5.继续教育证明可上传山东省会计诚信平台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截图。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要上传正规的年度考核表,如果单位没有正规考核表,需要单位出具未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的说明。

7.上传附件名称与所填内容标题一致。

8.上报材料的时间要尽量提前,预留改错时间。申报人员对个人上报材料真实性、时限性等责任自负。

9.其他要求以鲁会学〔2020〕9号文件为准。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我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请关注泰安市财政局官网或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微信群的通知公告)。

 

 

(泰安市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微信群)

 

附件《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0〕9号)

 

泰安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