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特色小镇提档升级,促进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拟在全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山东省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 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以服务业园区或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主,主要在城市以及城市周边等区域进行培育发展,对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申报领域包括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现代金融、商贸商务、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教育培训、医养健康、两业融合等。

2. 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区域进行培育发展,为全省特别是县及县以下服务业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申报领域包括精品旅游、医养健康、商贸流通、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

二、申报条件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

2. 已编制集聚区域发展规划,四至边界清晰,有相对集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明确。

3. 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条件良好,配套服务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4. 集聚区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鲜明,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集聚化程度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对全省服务业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 集聚区产业规模较大,服务业产业集中度较高,城区类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园区类集聚区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50%以上。

6. 有15家以上(园区类集聚区)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特色突出,在全省同类集聚区中或当地有较大影响;具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转型发展带动作用突出。

7. 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吸引国内外投资、合作的良好条件,当地政府有扶持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相关措施。

(二)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申报条件:

1. 小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体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小镇投资运营商有较强的融资和招商能力,商业模式先进,经营业绩较好,资产负债率合理,能够较好地推进小镇建设和发展。

2. 小镇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在产业定位、资源要素、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策划,文化特色、生态特色鲜明,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注重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发展质量效益前景好。

3. 小镇以服务业为主导产业,一业为主、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成运营后小镇服务业营业(销售)收入占总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50%以上。

4. 小镇已编制完成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用地集约节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手续完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建设期限3—5年。

5. 小镇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机构和服务平台,运营体制机制精简高效,能为入驻小镇的商户提供全方位的良好服务。具有鲜明的品牌标识和品牌打造方案,便于营销推介和宣传。当地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促进小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申报材料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材料:

1. 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请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

2. 文字材料。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需提报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从产业、创新、品牌、机制模式等方面,制定量化可执行的绩效目标、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机制等。具体包括:

(1)集聚区发展现状及优势,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主导服务业产业情况及规划情况,预期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定位、发展目标;

(3)主要建设内容和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品牌、产业链协同配套等相关情况,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

(4)保障措施、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等情况;

(5)园区类集聚区2018-2019年两年及2020年1-9月份营业收入和实现利税,截至2020年9月30日入驻集聚区企业数量、名单;城区类集聚区2018-2019年两年及2020年1-3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 相关支持性材料,包括集聚区相关批复材料、发展规划文本、相关土地使用批复材料,集聚区实施方案,引进企业协议,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内容。

(二)服务业特色小镇培育单位申报材料:

1. 小镇基本情况表,请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

2. 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及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和运营经验等。

3. 小镇规划方案,包括小镇发展规划,四至范围,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功能布局,规划区域预计建设用地、住宅用地、生态绿地面积(亩),项目示意图和已开工实景图等。

4. 小镇建设计划,包括分年度的投资计划、单个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用地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等。

5. 小镇产业定位、发展前景、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入驻企业情况,小镇品牌特色及品牌打造构想。

6. 当地政府打造特色小镇的政策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土地、人才等相关支持政策。

7. 相关支持性材料,包括投资主体法人资格证书,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批复材料,引进企业协议,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内容。

四、申报程序及数量

申报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服务业特色小镇均不超过3个。请各市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每个集聚区、小镇申报材料独立成册。省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联系人:李培清  都帅,0531-86191915、86191674(兼传真);省发展改革委系统纵向网邮箱:dushuai@fgw.sd.gov.cn。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626房间,邮编25001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