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附件2)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申报填报相关表格,并认真做好企业入孵协议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工作。

二、同时依据《泰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服务办法》(泰科发〔201654号)组织开展市级科技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与省科技厅通知一致,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泰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县市区科技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采用扫描件及电子版方式报送,纸制材料由申报单位留存备查,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盖章的审核推荐函于227日前发送至kjjgxk@ta.shandong.cn

联系人:凌飞  联系电话:6991149

业务咨询微信群:

 

 

附件:1.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2/21/art_13360_8832467.html

2.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高企培育财政奖励资金条件.docx

3. 《泰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docx

 

泰安市科技局    

20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