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按照《2020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及方向》进行申报,不在本年度支持领域的,不予推荐;
(二)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基本符合《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等相关条件要求,硬性指标存在明显差距的,不予推荐。
二、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推荐。请各主管部门组织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省厅通知附件2)。初审、汇总后加盖公章,向泰安市科技局行文推荐(参考省厅通知附件3)。未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视情组织专家遴选、现场考察等工作,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整套申报材料、推荐函PDF格式、汇总表EXCEL发送至规划科邮箱ghk6991139@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市政大楼B7015)。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鑫丽 6991139
附件:1.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泰安市).xls
泰安市科技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