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09:56 浏览次数: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市直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我局受理评审的工程系列为:工程技术。

二、事业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

三、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四、严格执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改革精神,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著作、表彰奖励等材料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报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

五、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六、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实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可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以及进行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各呈报单位请及时向“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委会路径,系统使用问题参见登录页面的“下载资料”。

请各呈报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送地点:市政大楼B3004房间,联系人:王丽、胡修慧,联系电话:6991892。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类别及数量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类别及数量

 

一、需上报的纸质材料: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须为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

二、需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的有关材料

1、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

2、成果及奖励证书(3件以内),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原件(3件以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

3、学历(学位)证书(在系统内须提交学信网验证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

4、《“六公开”监督卡》1份。

    
 

附件2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被 推 荐

申报人数

 

“六公开”

内    容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3.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