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市信字〔2022〕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沿海市渔业主管部门:
为鼓励和引导地方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业产业,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确定开展第五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品种(类)要求。申报品种(类)要符合《山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18-2022年)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是产业优势明显。资源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适度、产业链条完善,是当地特色农林主导产业之一。
二是品牌建设有力。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产品品质优良,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企业产品品牌。
三是产业培育成效较好。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
四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农业、森林、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二)主体要求。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推荐1个,其中沿黄九市每市可另外推荐1个沿黄县(市、区)的特色产品,独立设立渔业主管部门的市每市可另外推荐1个水产品,但每市推荐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申报程序。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经市级农业农村、林业、发展改革、畜牧兽医、渔业等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材料。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县政府公章)及电子版于2022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四)评审遴选。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兽医局成立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议名单,并在山东省农业农村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兽医局联合行文发布。
(五)评审标准。围绕特优区的内涵与主要特征,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市场品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有关要求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山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18-2022年)确定的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相关要求。要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联合确定推荐名单。要严格组织编制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完整性、清晰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联 系 人:张丙朋
电 话:0531-51789218
电子邮件:nytxxc@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 编:250013
附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