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泰山景区文旅经济发展部、徂汶景区经发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第十五批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一)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要求
1. 申报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志愿为我市科技工作服务;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专业特长、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选派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成熟科技项目或正在转化推广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在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登记注册;2020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不得重复申报。
2. 选派范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省属及以上驻泰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其他符合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的人员。
(二)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申报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具备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基础。
二、申报要求与时间
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填写《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登记表》(附件1);申请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单位填写《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登记表》(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泰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汇总表》(附件3),每个县市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2人。
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由各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大楼B7013室),电子版发送至kjjnsk@ta.shandong.cn。
联系人:齐明 毛雅平 联系电话:6991130
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