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一、支持重点

1.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社会力量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

2.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配置集成相关创新要素,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众创空间申报

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条件。为突出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导向,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级众创空间情况,省科技厅限定我市省级众创空间备案不超过4家。

1.拟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推荐到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评分顺序组织现场考察,择优确定4家推荐上报众创空间名单。

3.确定推荐的众创空间,经公示无异议的于5月21日16:00前在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工作。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条件。

1.拟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推荐到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复核,现场考察申报材料与现场场情况是否一致后,确定推荐上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3. 确定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5月18日16:00前在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高新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与现场一致性的审核工作,申报材料、推荐函及电子版于5月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2.省科技厅拟于近期开展省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请各县市区、高新区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照管理办法做好准备工作。

3.省级孵化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6:00;省级众创空间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16:00。请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络上报。

联系方式:6991149

邮箱:kjjgxk@ta.shandong.cn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3.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4.《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泰安市科技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