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功能区经发部(文旅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2021年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要与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紧密衔接,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来谋划,突出以“十强”产业为主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平台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
(二)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在符合《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与推进办法》相关要求的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质量高。突出重点项目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在筛选中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标准。
2.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原则上要提报年内能够开工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前期手续正在容缺办理的项目要求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要求,明年上半年能够落地开工,全年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1.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功能区经发部(文旅部)或市直部门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三份,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2.项目情况摘要(格式见附件);3.支持性文件和证明材料(立项、环评、土地、规划、节能评估和可研报告等方面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二)电子材料。1.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Excel文件);2.项目情况摘要(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分别提报Pdf稿和Word稿)。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保证所有内容真实、有效。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精炼,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与项目本身无关的材料一律不附加。
(三)申报材料请于 11 月 30 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
联系人:侯波;联系电话:0538-6991549;电子邮箱:xmbxmyk@ta.shandong.cn。
附件:1.申报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项目情况摘要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